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5〕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教育厅、科技厅、自治区文明办、团区委、自治区科协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

  教育厅 科技厅 自治区文明办 团区委 自治区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整合优化全区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丰富和创新各地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我区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性工作,是培养青少年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关键在于科技人才。只有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人格,才能不断造就高素质科技后备人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作为推动全区科技教育发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为准则,以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线,以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联合协作工作机制为核心,以整合优化资源为抓手,努力形成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合力。

  (二)主要目标。

  坚持“特色引领、全面发展、普及为主、兼顾提高”的方针,大力营造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的良好环境;着力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学校、社会共同参与,政策保障有力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推动我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工作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以发挥科普基础设施功能为抓手,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阵地建设。

  各级教育、科技、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科协、共青团组织要建立科技教育和科普资源共享机制,整合校内外科技教育资源,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创建工作,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能力提升、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等工作。要改善科技教育教学条件,为科技教育薄弱地区学校配齐科普图书、科技教育仪器设备等。科技馆、博物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实验室、气象台(站)、文化馆、展览馆、图书馆、动(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科普(技)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科普宣传展示中心等各类校内外教育场所,要面向广大中小学校(含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和青少年学生免费开放,并积极会同当地教育部门承办和协办学校科技教育课程及面向青少年的科技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5场次,成为青少年校外活动的主要场所。中小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建设校内青少年科技活动室、科技创新工作室等科技活动场所,探索校内科技教育课程与校外科技教育活动有机衔接的方式。

  (二)以打造活动品牌为重点,强化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能力。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打造一批适合我区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品牌,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蓬勃开展。努力办好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活动,积极组织青少年参加全国和全区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等主题科技活动,开展与港澳台以及东盟各国的青少年科技教育交流合作,不断扩大青少年参加科技活动的范围,激发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热情。

  (三)以科技活动项目为平台,加快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

  通过组织开展好各级普及类科技竞赛和科技项目活动,健全完善评选机制,为培养和选拔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搭建平台。大力实施中小学生发明创造项目,重点建设一批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组织推荐优秀发明创造成果参加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展示,培养和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依托科协学会学科资源与高等院校科技创新资源,每年选拔一批优秀中小学生进行专项培训和交流学习,探索建立全区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机制。

  (四)以教育课程改革为突破,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规范化发展。

  自治区、市、县级教育部门要将青少年科技教育纳入教研安排,将科学课内容编入义务教育教材,并建立教研制度予以保障。要引导学校做好科技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工作,开展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的科学教育教学改革,在学科教学的常规活动中强化学生创造、思维、动手能力的培养。开展科技和社会实践类地方课程和校本特色课程建设,突出科技教育内容,促进学生科学素养的自觉形成和自主发展,培育学生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兴趣和爱好。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齐开足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等科学课程,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年度宣传教育的主题内容,加强核(电)能、地震、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公共安全、信息安全、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专题科学教育。城镇学校要在保证开足科学教育课时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校外科技教育拓展实践课程;农村学校要充分依托科技教育大篷车、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等有利条件,保证每学期开展一定场次的科学教育课。

  (五)以资源共建共享为支撑,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均衡发展。

  建立健全“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机制,提高青少年科普活动社会化水平,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均衡发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资源优势,组织编写和推荐青少年优秀科技教育读物。鼓励各有关单位的科普数字网络资源融入广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设网络科普课程,促进青少年通过互联网学习掌握科学知识。扩大优质科技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采取结对子等方式,支持薄弱地区、学校提高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教育、科技、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协、共青团组织等部门,联合建立科技教育大篷车配置运行模式,力争“十三五”期间每县(市、区)至少购置1套科技教育大篷车,配备科学课所需科普设备及科技教师,每月深入农村学校开展科技教育活动至少5场次,保证农村学生接受科技教育机会均等化,拓展提高农村学生的知识面和科学素质。

  (六)以实施“四个一”行动为推手,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全区联动开展。

  整合优质资源,开展青少年科技实践、科学DV、科技冬(夏)令营、创新发明、科学(技)节、科普专家进校园等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四个一”行动,即在全区范围内,每所中小学校、每个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每年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不少于1场次,每个县(市、区)每年统筹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不少于10场次,每个设区市每年统筹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不少于100场次,自治区相关单位每年统筹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共计不少于1000场次。通过自治区、市、县、学校四级联动,形成由点及面、层层推进、全面开展的活动格局,推动全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联动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推进。

  建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自治区科协牵头,自治区文明办、科技厅、教育厅和团区委等部门参与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各地也要参照自治区的做法,落实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具体负责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好本地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各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科研院所、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科普场馆要把青少年科技教育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每年(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二)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经费保障。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科技教育经费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努力使全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投入总量与青少年科技教育发展实际需求相适应。各地要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纳入全区教育发展、全民科学普及的总体规划,统筹各级生均公用经费,对纳入正常教学计划的科技教育经费予以保障;要调整支出结构,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学校科学课、科技教育大篷车建设运行、科技活动开展等工作经费支出。各级教育部门要将科技教师培训、交流、岗位补助等项目经费列入各级学校培训支出计划,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民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地震、气象等部门要积极为各类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提供相关设备资源、人员、技术及经费等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及社会各界力量支持、资助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各地教育部门要探索设置专职中小学科学教研员,定期深入辖区学校,指导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制订辖区学校培训规划,保证科技教师完成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培训任务;组织优秀科技教师、学生参加国内外及区内外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学术交流活动;将科技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各中小学校要设置专兼职科技辅导员,负责组织协调全校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自治区级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要发动组织专家学者积极加入广西未成年人科普演讲团等志愿者团队,深入基层、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志愿宣讲服务活动。

  (四)加强考核监督,建立激励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科技教师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综合质量列入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及作为评选先进示范学校的重要内容,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快乐科学营”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要开展科技教师的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审制度建设,确保科技教育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业绩在职称申报和评审等相关环节得到重视和认可。要充分保障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的待遇,担任科技辅导员的中小学教师,所承担科技活动的辅导任务要列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

  (五)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把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宣传好,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浓厚氛围。要整合各部门科技教育资源,加强各类公益科普宣传读物及音像作品的制作、发放和播放,为青少年科技教育宣传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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