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各市中小学及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含试点):
为组织好第十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展工作,根据《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组委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有关会议活动的通知》(桂专展组〔2021〕3号)和《自治区科协关于第十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板块组展及作品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协青发〔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21年12月17—19日
展览地点:柳州国际会展中心A馆(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 115 号)
二、参展报到、布撤展时间
报到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14:00
布展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17:00
撤展时间:2021年12月19日14:30—17:30
三、参展人员
1.各市科协至少安排1人到场组织参展单位参展;
2.邀请各市科协领导到现场观摩;
3.请各参展单位安排相关人员到场参展;
4.请各市中小学及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含试点)组织人员到现场观摩。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市于12月13日前将观摩和参展人员名单填写回执表(附件2、附件3),并将回执表的电子版和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164225941@163.com。
2.各市参展人员须按时将参展展品运送到指定地点报到,负责将展品调试运行正常后布展,在展览期间负责保管展品。如有展品宣传资料,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
3.各市须确保本市申报的参展项目展品到场参展(参展名单详见附件1),安排参展人员在展览期间负责看管各自展品及进行展品解说,并于展览结束时将展品带回。因特殊情况展品无法到场的请于12月14日前告知。
4.各市须管理本市参展项目,严格按照布展和撤展时间进行布展和撤展。
5.各参展单位应做好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柳州市参展作品的作者须到场参展并对作品进行解说,并于12月17日08:30分在展区集合报到。
7.展览期间间,各市科协现场负责人及参展单位人员食宿自理,食宿费用和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负责。各现场负责人应为各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分管领导或项目主管及相关工作人员,其主要工作职责为组织协调运送展品到指定地点参展并回收展品,展览期间负责组组织本市展品解说及宣传等。
8.各市中小学及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含试点)观摩人员食宿自理,食宿费用和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负责。
9.根据组委会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第十一届发明展的人员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人员,14天内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活动。参加活动人员携带适量备用口罩等防疫物品并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身份验证,体温检测,出示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或行程码等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陆世高(18978911312)
柳州科技馆:
吕磊(18307721729)
附件:1.第十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展参展单位及项目名单
2.第十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展观摩人员回执表
3.第十一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展参展人员回执表
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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