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协、教育局:
根据《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八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科协青发〔2013〕44号)精神,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13年8月1日-7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主题为:中国梦科学梦 青春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代表队组成
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参赛选手和参赛项目的指导教师等组成。
(一)正式代表队共24人
1.正、副领队各1人,人选由大赛组委会按要求选派。
2.参赛选手为入围参加决赛项目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入围参加决赛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名单见附件1,共11人;入围参加决赛的“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名单见附件2,共11人。
(二)随队指导、学习人员
1.为协助做好参赛选手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凡有入围参加终评竞赛项目的学校须派指导老师随队前往;凡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学校派指导老师参加大赛观摩活动。
2.为推进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请各市科协派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随队前往参观学习,并组织相关学校的科技辅导员及有关人员参加大赛观摩活动。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
8月1日-2日全天报到,并于8月2日17:00前完成报到布展。
(二)报到地点
1.参赛学生和领队住南京国际博览中心酒店(地址:南京建邺区金沙江西街16号)。
2.参赛科技辅导员住珍宝假日酒店(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8号,联系电话:025-57905111转8188)。
广西代表队将统一组队前往南京市参赛,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注册及参赛费用
1.代表队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注册。
2.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参赛费用按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八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科协青发〔2013〕44号)文执行。参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注册费及往返路费由所在学校负责或自理。参赛代表必须按照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和参加各项活动,相关费用由组委会负责,早到或晚退的食宿费自理。
3.参赛代表如确有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注册费。申请书经所在学校、市科协核实盖章后于7月20日前用特快专递寄至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上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给予减免。
4.正副领队路费、差旅费等由所在单位负责。
5.随队指导、学习人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具体费用及行程另行通知)。
四、终评活动要求
(一)竞赛活动要求
终评活动期间,参赛选手将参加公众展示、封闭问辩、素质测评和技能测试等环节。如不参加展示和答辩,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二)展示活动要求
本届大赛的主会场及展示活动设在国际博览中心(地址:南京建邺区金沙江西街16号)。展示内容分为青少年创新成果项目展示、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展示、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获奖作品展示、科技实践活动获奖作品展示等。
1.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展示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4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1、附件2)确认自己的展位。
(2)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
(3)布展: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允许自带展板进场,不允许场外制作后携带入场。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4)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参赛代表持电子胸卡到终端设备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检查,通过后发放《安检合格证》。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作者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2.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获奖作品展示
获得全国一等奖的科幻画作品将由组委会在终评活动期间进行集中展示(获奖名单将于7月初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
3.科技实践活动获奖作品展示
获得全国一、二等奖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终评活动期间进行集中展示(获奖名单将于7月初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终评活动日程
终评活动日程安排见附件4。本届终评活动期间增加“我的科学梦”主题报告会活动,请全体参赛学生按要求参加。撤展和疏散时间以《活动指南》的时间为准。如有其他变动均以《活动指南》的日程为准。
六、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位参赛选手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于7月12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
(二)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要求
1.入围选手应熟悉布展方法、步骤,按展板尺寸设计、制作参赛展板。将展板设计草图(电子版)于7月15日前发至邮箱,经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统一审查后再行制作。
2.为加强选手的口头表达与交流能力,每个参赛项目的指导教师与参赛选手要共同准备好现场答辩方案,并进行赛前演练。
3.每个项目需自行设计印制宣传单(即项目简介,含选手姓名、学校、通讯方式等信息),数量不限,公开展示用。
(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要求
获得全国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一、二等奖的学校将获奖活动方案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展板设计稿(JPG格式,文件尺寸不小于 3543像素(宽)×4724像素(高);宽高比为3:4;展板设计稿的文件名请注明项目编号及活动名称),并将电子版设计稿于7月15日前发至邮箱,由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审查后统一发至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将按照设计稿负责统一喷绘并现场布展(展板为90cm×120cm)。未发送电子版设计稿视自动放弃展示资格。
(四)拟定于7月18日15:30在广西科技馆办公楼6层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进行赛前培训,请各学校组织入围的参赛选手参加。
(五)观摩开幕式、专项奖颁奖晚会、闭幕式,以及8月3日上午和8月5日全天大赛竞赛区的观摩人员,组委会将为每个代表队提供适当数量的观摩票,观摩将凭票入场。各市如有意参加以上活动,请于7月20日前将观摩团信息表(附件6)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六)请所有参赛选手、教师带齐必备的药品、换洗衣物及雨具。
(七)在参加问辩和颁奖典礼时,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
(八)请各市科协负责统计参加大赛活动随队指导、学习人员的名单,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5),于7月12日前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请各市科协通知各有关学校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亦可登录大赛工作网站http://www.xiaoxiaotong.org了解大赛详情。
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人:王培娟 15078898349 梁艳梅 13217811988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1-2809218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 广西科技馆办公楼813室
邮政编码:530022
电子信箱: xmk2004@126.com
附件:
1.第2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入围终评名单(广西);
2.第2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入围终评名单(广西);
3.第2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正式代表队报名表;
4.第2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日程;
5.第28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广西随队指导、学习人员报名表;
6.观摩团信息表。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教育厅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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