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协、文明办、教育局、科技局、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搭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大联合、大协作”社会化新平台,结合全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经自治区科协、文明办、教育厅、科技厅、共青团广西区委等单位研究,决定在全区青少年“爱科学月”活动成功开展的基础上,凝炼活动特色,整合优势资源,联合开展“首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以下简称“科学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推进协调实施。各市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首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活动方案》(附件1)的相关要求,成立市级青少年科学节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所在市科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组织合作,狠抓落实,做好本区域青少年科学节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二、广泛开展,注重地方特色。各市要大力组织当地中小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科普场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场所,广泛开展科学节活动,通过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丰富多彩的各类青少年科普活动,激发全区广大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热情,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
三、结合实际,促进联动共建。各市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的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放飞科学梦想·舞动青春少年”全区联动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参与到丰富多彩的活动当中,努力形成科学节全区联动共建、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
四、积极申报,推动联合共办。各市要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学校科技节”活动,原则上每个县至少组织1所中小学校、1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或乡村学校少年宫,共同举办“学校科技节”活动。请申报单位于7月18日前将填写好的《首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学校科技节”活动申报表》(附件2)及“学校科技节”活动方案发至电子邮箱qszhk@163.com。
五、注重积累,加强宣传总结。各市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科学节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搞好科学节活动的宣传报道;注意活动原始资料(包括文字和影像资料)的收集和保存,由各市青少年科学节实施小组办公室(各市科协)负责统一汇总,并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报至广西青少年科学节组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材料字数在3000字以内,包含图片、影像资料,要求亮点突出,数据详实;材料纸质稿须加盖公章,电子稿及影像资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刻成光盘报送。
六、以奖代补,组织评比表彰。活动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表现突出的相关单位、个人及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各市及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评比推荐工作。各市青少年科学节实施小组办公室(各市科协)须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表》(附件3)和《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至广西青少年科学节组委会办公室。纸质材料须加盖当地主管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伯勇 谭红红
联系电话(传真):0771—2802163
电子邮箱:qszhk@163.com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广西科技馆814室
邮 编:530022
附件:
1.首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活动方案
2.首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学校科技节”活动申报表
3.首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特色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4.首届广西青少年科学节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特色活动、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文明办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技厅 共青团广西区委
2013年6月19日